國立政治大學特殊境遇學生還願助學金設置辦法
95 年 3 月 8 日行政會議第 600 次會議通過

申請對象:

  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在學學生(含新生),在校期間無力負擔註冊費或生活費等費用,得依個人實際需求提出申請。

申請資格:

  1. 無力負擔註冊所需費用、生活費用,或與課內外學期活動相關之特殊需求者。
  2. 申請人為二年級以上學生者,原則上在學期間各學年平均學業成績應達70分以上,且無任何不及格科目。
  3. 學生得依個人情況敘明所希資助金額,但以扣除就學貸款及其他獎補助金額,尚有不足的部分為最高限度。

申請程序:

  申請人應於公告申請期限內,向學生事務處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提出申請。

申請資料:

  1. 申請書
  2. 學年成績單(新生免繳)
  3. 近一年全戶申報所得稅證明或稅單影本。(不適用此款者,可免繳)
  4. 無力負擔註冊費或生活費等相關文件與資料。(不適用此款者,可免繳)
  5. 課內外學習活動相關之特殊需求證明。
  6. 至少一位老師之親筆推薦函。
  7.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。

申請期限:98年10月15日下午17時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