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對象:
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在學學生(含新生),在校期間無力負擔註冊費或生活費等費用,得依個人實際需求提出申請。
申請資格:
申請程序:
申請人應於公告申請期限內,向學生事務處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提出申請。
申請資料:
申請期限:98年10月15日下午17時止